欢迎访问广东信息港  今天是 2024年07月27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

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上升趋势明显

5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2019-2024)》。白皮书显示,2019年至2024年4月,北京法院累计审结各类涉未成年人一审、二审案件25563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88.3%,刑事案件占比10.1%,行政案件占比1.6%。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未成年被告人人数从2019年的229人降至2023年的96人,降幅约58%。

未成年人犯罪中强奸罪、盗窃罪数量排前二

白皮书显示,2019年以来,北京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一审案件581件。

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介绍,经梳理调研,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重刑率不高。未成年被告人人数从2019年的229人降至2023年的96人,降幅约58%。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排名前三位的罪名分别为强奸罪、盗窃罪、猥亵犯罪(含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分别占未成年人犯罪的26%、16%和9%。从刑期来看,33%的未成年罪犯被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非监禁刑适用率约为22%。

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犯罪年龄集中。统计显示,16周岁至18周岁为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期,约占全部未成年罪犯的92%。这一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快速发育时期,性格冲动不计后果,使用暴力手段实施犯罪的近40%。

当前,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新事物的意识更强、途径更多,网络上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负面影响极大。近年来,北京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以网络为媒介犯罪案件上升趋势明显。有的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身心不成熟、求友求财心切的特点,以交友、心理辅导、介绍兼职等方式将未成年人诱骗至线下实施犯罪;有的则专门以未成年人为目标,通过直播打赏、游戏充值、低价购买奢侈品等方式非法向未成年人索取钱财。

在刑事处罚上,北京法院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注意区分情况。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少数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强、屡教不改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予以惩处。

近七成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系“熟人”作案

白皮书显示,2019年以来,北京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一审案件1551件,判处被告人1731人。

白皮书指出,北京法院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的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20余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

白皮书指出,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占比较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中,排名前三位的罪名分别为猥亵犯罪(含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占此类案件的48%、23%、7%。

性侵害已经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最突出的犯罪问题。此类案件“熟人”作案占比高,近70%案件中的被告人与被害人在案发前相互熟识,以网友、朋友、同住人、教职人员身份辅以欺骗、威胁等手段实施性侵害;一些被告人长期、多次性侵害一名或数名未成年人,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给被害人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创伤。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正式实施后,北京法院累计对60余名实施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和强奸、猥亵等犯罪行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对其中23人宣告终身从业禁止。在一起学校外聘教职人员多次猥亵女童案中,海淀法院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王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全国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因父母藏匿、抢夺未成年子女引发纠纷增长

白皮书显示,2019年以来,北京法院累计审结涉未成年人一审、二审民事案件22564件、行政案件405件。排名前三位的民事案由为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分别占比29%、12%和11%。

经梳理调研,因父母藏匿、抢夺未成年子女引发的抚养、监护、探望纠纷呈增长趋势。调研显示,90%以上的藏匿、抢夺子女行为源于成年人之间激烈的婚姻或家庭矛盾,子女往往成为夫妻、家庭成员间争夺利益、宣泄情绪、报复对方的“筹码”和“工具”。70%以上长期被藏匿、抢夺或拒绝探望的子女年龄不满八周岁,这些未成年人的独立辨识、表达能力不足,在长期、反复的矛盾和诉讼中极易遭受严重身心伤害。

近年来,学生在课间活动、体育教学、竞技运动中,因意外伤害、他人侵权、救助不及时、学校教育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受到人身损害引发的纠纷案件呈增长趋势。此外,学生欺凌、暴力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调研显示,学生欺凌、暴力的表现形式或为结伙约架、索要财物、肢体冲突,或为身体殴打、语言威胁、精神控制、侮辱诽谤。

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隐蔽性强,且往往具有持续性、群体性特征,在给未成年人的身体、心理带来严重伤害的同时,也影响了校园安全建设。在涉学生欺凌、暴力因素的具体案件中,约60%为民事侵权纠纷,施暴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受害者人身损害的各项经济损失;一些欺凌、暴力事件后果严重、性质恶劣,演变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制猥亵等刑事犯罪,施暴者均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

白皮书显示,涉未成年人生存、发展权益的行政案件有所增加。北京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与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关系密切的社会生活领域,诉讼对象涵盖教育、医疗、公安、网络信息管理、食药监管、国土资源等多个行政机关。特别是近年来因未成年人户籍、学籍、医疗保障待遇、腾退拆迁权益等引发的行政纠纷呈增长趋势,已占全部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的50%左右。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未成年网络犯罪 相关新闻加载中点击加载更多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广东信息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要收藏
0个赞
转发到:
腾讯云秒杀
阿里云服务器